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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从灵魂工程师到社会负担,谁在忘恩负义
内容导读:民办教师:从灵魂工程师到社会负担,谁在忘恩负义。民办教师历史贡献,社会亏欠民办教师,民办教师目前状况,谁为民办教师负责。当一个民办老师遭受这种待遇,我们会说他的学生忘恩负义,当一个群体都这样了,是谁如此忘恩负义。……



发布时间:2011-09-29 | 栏目:冷眼看热点
民办教师:从灵魂工程师到社会负担,谁在忘恩负义
  民办教师:从灵魂工程师到社会负担,谁在忘恩负义
  民办教师是20世纪中叶在中国农村诞生的特殊群体,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发展中,民办教师承担了农村教育的重任,尤其是在解放后的前三十年里,民办教师响应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的号召,进行大约30余年的艰苦努力,成功地破解了农村教育一片空白的难题,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基本上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但是到了当前,这些曾经为了农村教育付出了心血的人们,这些曾经背负过“灵魂工程师”称号的人们,这些被“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尊敬过的人们却面临着老无所养的困境,甚至在一些地方,政府以“减轻社会负担”的名义将他们从教师队伍中剥离流放。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我们将曾经教育我们成长、指引我们走向成功的老师,划到社会负担的行列中,我们是否应该回想一下,曾经他们是怎样孜孜不倦的将我们教诲,曾经是他们扶着我们学会走路学会成长的,而现在我们长大了,他们老了,我们不但没有扶着他们走一步,回报当年,而是直接将他们推开,不再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尊敬,而是“社会负担”的鄙视。当一个民办老师遭受这种待遇,我们会说他的学生忘恩负义,当一个群体都这样了,是谁如此忘恩负义。
  民办教师历史贡献
  民办教师(现在称为代课教师)是20世纪中叶起中国农村特有的一特殊群体。新中国成立之初,经过连续百余年的战乱动荡,刚刚诞生的和平中国,基本上一穷二白,但充满了生机!进行现代化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异常艰难。教育方面尤其如此。由于大量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发展。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现代中小学教育基本空白一片。国家面对这一难题,在对成人进行扫除文盲教育的同时,发动各级政府、群众,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进过大约30余年的艰苦努力,尽管遭遇了“文革”干扰等各种曲折,仍然基本上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基本上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个方面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积极发展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中小学教育。经过约30年的艰苦奋斗,到80年代初,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教育网络,成功地培养了一代具有初小文化的现代农民,并为国家建设与国防工程提供了大批合格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合格生源和可塑之材,同时为全国农村地区“文化脱贫”和奠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创造了人类教育跑上的奇迹。
  而民办教师们作为这项事业的骨干力量正是创造着这一奇迹的劳苦功高功勋卓著的功臣,并且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优秀事迹。没有他们,国家就不可能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师以后绝大多数都已转正。而被辞退(包括以后整顿的)的民师们至今老无所养,国家至今没有重视并制定这方面的政策!造成了民师历史遗留问题! 
  社会亏欠民办教师
  2009年3月8日,《工人日报》以《民办教师:渴盼经济补偿》为题目,报道了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徐震寰同志呼吁解决我国八、九十年代被辞退民办教师养老待遇问题
  国务院1997年32号文件提出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民办教师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是改称为代课教师继续在农村尤其是西部发挥着作用,有的甚至是顶梁柱作用!“ 他们工资极低,低到你不能相信的程度——日工资不足两元;他们对这个岗位又极坚持——他们是爷爷的老师,是父亲的老师,还是我们的老师;他们也是许多学校唯一的老师——他们就是代课教师。(引用凤凰网)”
  几十年里,他们牺牲了经济收入、牺牲了无数时间、牺牲了健康甚至生命,从而保证了国家教育的进步。可是几十年后的今天,他们正处于去留两难的境地中
  “代课教师”代表着奉献,又饱含悲酸乃至血泪。讨论这个话题,让人颇感沉重。2009年教师节前夕,央视《新闻1+1》做了一期关注和探讨代课教师问题的节目。截止目前,我国家仍有几十多万代课老师,他们身份不合法,待遇微薄,在国家大力清退代课教师的时候,是去还是留让他们焦灼。央视评论称,代课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于确需清退的代课教师,应当“无情政策有情操作”。 
  先说“亏欠”,其实,国家对民师、代课教师的“欠债”,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亏欠”。须知,代课老师(以前也称“民办教师”)在中国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历史和现实中都是有巨大贡献的。正是他们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然而,不管在过去还是现在,这些民师、代课老师尽管都做着真正的教师的工作,获得的却是微薄的报酬和极低的待遇,物质上、精神上都是如此,至今连个“名份”也没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国家对老民师、代课教师的“双重亏欠”。他们在物质和精神待遇上所遭遇的不公,实质上是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足而造成的。正是国家责任缺失的表现。诚然,造成此种局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历史成因和现实因素。
  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专家指出“政府与被辞退民办及代课教师之间存在隐性欠债的问题”。“现在启动的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中也应将这一问题列入政府的工作范围。政府欠了民办教师那么多年的债更应该纳入清欠范围”。同时还指出:“民办教师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解决,一是政府有责任;二是只有政府才有这么大的能力;三是从逻辑上讲民办及代课教师确实属于义务教育欠债范围之内的问题
  民办教师目前状况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尤其是1982年)曾辞退了一批民办教师(没辞退的绝大多数已转正,享受着国家的恩泽),现在他们大都已是人生暮年,老无所养,对于这个群体,国家至今没有明确的政策!这是关于民师政策上的最大不衔接之处,也是民师遗留问题的最最主要原因!令地方无法可依!
  而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辞退的民办教师,没有经过国家这一次大规模的整编,更谈不上享受国家的政策保障,而这三十余年的时间里,有多少这样的老师,奉献了自己的一生,最后作了蜡烛把自己烧干,这里面大多已经作古,尚在人间的也已暮年,或许他们只能回忆自己曾是受人尊敬的老师,而今垂垂老矣,却被曾经的学生们、学生的学生或孩子们不屑一顾,或许他们会怀疑自己当年的教育是否有问题,教出的学生为何如此忘恩负义。
  而有的地方把“民办教师” 的概念界定在1986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学,1991年获得“教师任用证书”的范围内,而把1991年前无端辞退的一大批民办教师排除在外。有的地方甚至通过考试的办法来认证是否是民办教师。这种做法毫无疑问的“睁眼说瞎话”,曾经培养我们的老师到老了我们需要用一种考试来证明他曾经是老师,考上了才能回到几十年前来教育我们成长。这样的做法很显然是不合逻辑、不合实际,缺乏良心的。
  某省某女教师汪某从高中毕业回乡后任民办教师16年,工作兢兢业业,教学质量名列前茅,多次出席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各种证件齐全,就因为没有社会关系和经济基础,被辞退回家,她带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为养家度日,在打工期间使右臂肢残,成了残废人;民办教师余某夫妻,二人从事教学工作达三十年,把毕生的精力都无私的奉献给教学,夫妻二人同时被辞退回家,没有任何报酬,现在将近七十岁,丈夫高血压偏瘫在家,政府和教育部门又有何人关心去看望呢?民办教师卢某,现已76岁高龄,1952年至1982年从教30年,2008年之前,因上访在县教委先后遭到相关人员8次毒打,身体受伤,多处骨折;民办教师罗某(共产党员)一直担任学校校长工作三十多年,工作出色,因劳心过度,昏倒在讲台上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半月出院后回到教学岗位时,不幸消息说叫他休息,就这样不明不白被辞退回家(当时各种证件齐全,又是多年的学校领导,工作出色),为了讨回公道,把家里耕牛及房子都卖了,十几年来一直上访最后妻子也死了,真是家破人亡,至今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民办教师刘某,1976年至1995年从教,95年暑期教师大会上,因上年度工作突出,发给她荣誉证书及奖金20元,结果却被无故、非法辞退。上访15年,致使现在家庭一贫如洗;
  襄樊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民师沈金芝,从教18年,无故辞退,气愤之极,服毒自杀……
  辉煌的职业,血腥的归宿。这样一种惨状,应该谁来负起这个责任?
  谁为民办教师负责
  当前,由于民办教师引发的社会热点话题不断出现,某省就曾经爆发过数千名民办教师到省政府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联名上书、上访事件各地都有出现。还有诉讼寻求法律解决的,而更大部分的却选择的放弃,吃哑巴亏。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在对这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居然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措施。这不能不让人思考到底应该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下岗职工、三农问题等早已引起了国家的关注!而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是一个尚未被高层领导发现并关注的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完善地处理好他们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一大批曾为农村基础教育贡献了力量民师们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表现!是“ 饮水思源”“懂得感恩”等思想道德建设检验的一面镜子!也将直接地影响到国人特别是广大的青少年树立怎样的人生观、价值观。因为这是一个政府行为,更具公众性、示范性。
  目前各地也在想办法解决,对原民办教师问题,辽宁省政府直接抓,解决得比较彻底,湖北、陕西也出台政策,将符合一定条件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总结各地经验,解决这两个问题,关键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代课人员问题,要坚持政府统筹、掌握标准、积极稳妥,标本兼治,把妥善解决在岗代课人员问题与建立完善教师正常补充机制结合起来。首先是要“关门”,严禁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及时补充合格的新教师;其次,对现有在岗的代课人员,要统筹考虑招聘、辞退、补偿、社保等政策措施,允许和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的代课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进入教师队伍。对于原民办教师问题要坚持两条,一条是已有的政策要落实,另一条是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退养费偏低的应适当提高;对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积极争取社保部门的支持,争取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希望各地从保民生、促和谐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维护教育和社会稳定。
  诚然,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国家的政策有时不会很及时、衔接,决策者有时不了解基层的情况,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又会派生出很多人为的干扰因素。
  现在,国家已经具备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能力和办法。首先是国家生产力发展,经济发达,具备解决问题的经济基础,其次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有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渠道。
  在中国,尤其是广大的边疆地区和农村,民办教师弥补了师资匮乏、为当地的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他们目前却是政策的难民,他们是教师队伍的一部分,他们的工资待遇应确和正规教师形同天壤,他们得不到公平公正对待,他们的生活缺少尊严。他们这个群体够苦了,我们社会不能再伤他们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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